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期末作業-活著

樂看著前方的電腦,她一句話都不想說。
樂擁有飽滿的臉頰,和深黑色的頭髮,她那一頭深黑色的直髮從中學時期從來就沒有變過,且身軀一直都看起來白潤豐腴
不過樂現在坐在電腦桌前的椅子上流眼淚,在臉頰上流動的淚珠也滑落得好快。

為什麼我的人生會過得那麼不順遂,這下好了,我肚子上有將近十公分的腫塊,我就快要死掉了,有人在乎嗎?

沒有人心疼樂的病,因為她不打算告訴任何人她病了。
她拿起桌上的電話打回老家。
電話那頭傳來母親的聲音,樂就不捨開口講任何一個字。
電話的另外一頭一直沒有聲音,母親掛了電話。

於是樂的臉頰不斷滑落淚水。

從來沒有人真正關心過我,我從來還沒享受過任何幸福快樂,我居然就要被肚子上的腫塊給害死,是癌症,該死的癌症,癌症把我爸吃掉,現在也要吃我了!
是阿,笑我吧,我的一生就要被這塊不斷長大的腫塊給吃掉了。
該自殺嗎?反正遲早都要死的不是嗎?我早就想死了,如果把人生比喻成拼圖,那我的拼圖實在是擁有太多空缺。

突然對街一陣吵雜打亂了樂的思緒,一名女子用力地敲樂的房門,似乎很緊張似乎很危急。在樂開門的瞬間,女子很快地就進屋闔上門,縮在樂的客廳。

是樂的姊姊黛芯,樂看到黛芯神智不清的搖晃腦袋,覺得很氣憤。

「為什麼要回來?為什麼回答我!這幾年爸過世了,也不曾在葬禮上看過你,告訴我你現在回來的目的是什麼?你沒錢可以拉k了是嗎?我不想看到你」樂說
於是樂用力抓起黛芯的手臂要把她往門外摔出去
「你滾,我永遠都不想看見你」樂說
樂弄痛了黛芯,黛芯跪了下來。
「拜託,不要趕我走,拜託,拜託…….」黛芯哭紅了眼
樂沉默不語,而用力拉著黛芯手臂的手漸漸鬆開了。
樂不想說話。

黛芯哭得非常悽慘。
「有人要殺死我……」黛芯說
黛芯的眼中充滿恐懼和害怕
樂二話不說憤怒的走向電話要報警
「拜託你不要這麼做..….」黛芯哭求
「陳黛芯,需要我一一解釋你把我的人生害得多慘嗎?自從出身以來你就在害我了,現在你被追殺,還要我藏匿你,這樣說得過去嗎?」樂憤怒的臉頰泛紅
「也許……我真的做錯過很多事……可是你這次一定要幫我……」黛芯說
「幫你?好讓被殺的人變成我嗎?」樂說
樂好生氣好生氣。

黛芯和樂是父親前妻的女兒,長相跟命運也大不同,黛芯有一身纖細且勻稱的身材和哭起來令人心疼的臉龐。

「我們是好姊妹…….不是嗎…….」黛芯說

為什麼,現在的我會放棄接受自療甚至想自殺,一大半原因都是黛芯害的。
我永遠不會忘記,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是怎樣的感受。如果人生是堆積木,那麼陳黛芯就是不停地把積木抽離讓我崩塌的那個關鍵。我怎麼可能原諒她,我甚至可以說她就是讓我放棄人生痛恨自己的關鍵。
是,我們是好姊妹,那麼也是曾經的事。

「我累了。」樂說
「天亮,你就滾,我一點都不想看見你。」樂說

「小樂……」黛芯靠近樂
「醒來不要看到你。」樂說

為什麼要幫她,算了,過不久我也會死,而且是自己解決。

我仍然清楚記得媽媽要我和姊姊牽手一起去上學的那些日子,那時候我們的感情真的很好。我總是會被班上的小男生笑胖笑醜,而你總是氣沖沖地跑來我班上為我解圍,或大罵一頓,躺在上鋪和下鋪的日子我們天天談論兒時的夢想,直到升上中學全部變了樣,為了討好那些女生,你極力地想討好他們,背棄了我。

樂邊回想著那些事邊趟在床上漸漸地就睡著了。


「樂,你醒了。」黛芯說
黛芯準備了好多早餐,而且今天的天氣非常好。
「我還真久沒有看見你,你變瘦了,現在非常穠纖合度,很好看喔」黛芯說
「對了我記得你早上都喜歡吃花生吐司加培根。」黛芯說

樂握緊拳頭沉默了好久

「現在不想吃嗎?其實也沒有關係我們可以喝柳橙汁」黛芯說

又沉默了好久

「還是我來煮稀飯?」黛芯說
「我不要。」樂說
「你滾,為什麼還沒走?你真的想知道我早餐吃什麼嗎?我早餐吃僅僅只有一杯無糖優酪乳。」樂說
「想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某以前人要討好別人不惜把自己的妹妹當大家嘲弄的對象。記得我都被罵些什麼嗎?臭母豬、肥臀臭蛋,真謝謝你幫我取那麼好聽的綽號讓大家一起跟你同樂。」樂說
「知道我怎麼開始發現這件事的嗎?有人在我的背上貼了死母豬好臭臭死了,這讓當時年幼的我很緊張,立刻衝回家洗澡連指甲縫也給刷子刷到流血。然而我發現那些人跟你一樣無知白目,即使我每天洗澡洗得很乾淨,流汗了趕快換衣服,上了校車一樣有人對我大喊這裡不適合臭蛋和母豬上車。於是我不敢搭校車,總是比你早一個小時出門走路上學晚一個小時回家,後來養成運動的習慣,我該跟你說謝謝嗎?真是謝謝你拿自己的妹妹消費。」樂說

黛芯停下手邊的工作,沉默不語。
過了一陣子,黛芯開口了
「不是你想的那樣……
「我想哪樣,我只是陳述事實。」樂說
「真的不是。」黛芯
「當然不是,你做的事才不只這些。」樂說

有人知道我受過多少屈辱嗎?沒有人懂我的痛苦。
我們之所以要善待別人,那是因為只有痛苦會隨著事情淡去,然而傷害永遠不會消失,會像條刀疤一樣永遠存在。

「因為你們有無限的創意,不斷推陳出新,初一開始發育,你做了什麼?你不只亂動我東西,還從衣架上偷拿我的內衣掛在男生廁所,等等你寫了什麼?『免費試幹,請洽106陳樂』,你能想像在走廊上被所有人用異樣眼光看的感覺嗎?能想像同學走過就問你一句欠幹喔嗎?你根本不能想像,因為你就是學校那群以欺負人為樂的女生,惡棍。不敢在下課的時候去上廁所只能利用快上課的前兩分鐘,你以為為什麼?就是有你這種爛人。現在要被追殺,想到我了是嗎?你以為我還會幫你頂罪嗎?」樂激動地拍桌子。

黛芯默默地流眼淚。
「不是的……」黛芯說
眼淚滑過黛芯的臉龐,她看起就像隻無助的小貓。

好多童年的畫面閃過我的腦海中,記得我喜歡過一個男生,原因可能是他和黛芯一樣班上不會欺負我。和黛芯一起走過的那些童年往事真的過的很溫暖,不管是任何一次旅遊任何一次過年,回憶都依然清晰。
被爸爸罰跪時,黛芯哭起來就是現在這樣,一點都沒變過,彷彿她這個人一直都那麼令人心疼。

熱熱的眼淚滑落臉頰,好久沒有再想這些事,每當回憶起來我依然心像被針扎。
「每次不管我在學校被欺負地有多慘,我都盡量告訴我自己,還是有人愛我的,至少爸媽會。想知道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最失望最絕望的一件事是什麼嗎?」樂用力地盯著黛芯,眼中充滿怨恨。
黛芯全身顫動,難過的搖搖頭。
「高二暑假暑期輔導,我仍舊在校園中被你碩造的形象是個肥母豬,所以我還是一樣上課前兩分鐘才敢去上廁所,你猜我看到什麼?我在廁所裡看見你讓學長摸片全身,我嚇死了,拿起掃把就往學長身上打,後來學長逃走了,我要去告訴老師,但你哭著求我不要告狀,為什麼?因為他是全校的女生都暗戀的學長嗎?你怕得罪他嗎?但我管不了那麼多,結果還是去跟老師講了,老師把你叫去問話了,你告訴他什麼?你說是因為我喜歡那個學長所以看到你和學長走在一起聊天才忌妒才告狀才說謊。真是謝謝你我一點解釋的機會都沒有,我的青春就是親手毀在你手中的。告狀的是傳開了,全校的老師也跟著同學一起在我背後指指點點,甚至爸媽也對我感到失望,一個人可以自私到什麼程度?大概就是像你這樣。畢業後的三四年這件事就一直跟著我到任何地方,總是有人知道這件事,我躲也躲不掉過的好辛苦你知道嗎?你一點都不了解不被相信!」樂氣得全身發抖。

黛芯受不了的跪在地上痛哭
沉默了好一陣子,沒有人願意再說話。

樂拿起黛芯的包包,交給黛芯。
「你走吧。」樂說
「我願意再看見你了。」樂說
黛芯抽抽噎噎地接過包包

「我真的很抱歉,對你造成的一切傷害,真的很抱歉……….」黛芯說
「但那是因為我真的很忌妒你,有親媽媽有親爸爸,我媽在我三歲時和爸爸離婚,那是因為爸爸外遇,外遇對象就是你媽媽,我媽因為這件事自殺了,後來爸跟早就生下你的你媽媽結婚。十三歲之後爸爸拿給我當時我媽所寫給我的信,那裡告訴我一切媽媽生前的痛苦,我依稀感受的到她的痛,我心中開始變得好恨好恨。即使你媽對我再好我也沒有辦法接受,年幼的我很無知,以為欺負妳就是幫媽媽報酬,但其實後來我也並不快樂……」黛芯說
樂緊緊握著拳頭,流淚。
「這幾年結婚後天天待在家裡,反覆思考這件事情我感到很痛苦很無助,於是我開始吸毒,暫時的快樂可以讓我忘記傷害你的那些回憶,於是我天天吸。」

「現在所有人都受不了我,我老公昨晚拿著刀子威脅我,我真的嚇壞了,所以才跑來找你。」黛芯又開始哭

樂鬆開拳頭,眼淚再次滑落,心軟了。
「你能原諒我做的一切嗎?我們可以從頭開始嗎…….」黛芯說
「來不及了……」樂說

「我就要死了,本來我想自殺,因為我過的很不順遂,但後來我發現我得了癌症,就算現在不想死了也得死,十公分的腫瘤,還能活多久?

「每天早上晨跑,我都會遇到一位很有格調的男士,他叫國良大概六十幾歲,後來因為天天遇到,所以有時候跑完會去喝杯咖啡,我漸漸發現我愛上了他,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別人尊重我愛護我保護我的感覺,那段時間我真的很幸福。」樂說
「我墜入愛河這樣三個多月,後來我們甚至考慮要節婚,他說他想樂投資股票,但手頭上錢不夠需要跟我借錢,後來我把一半的積蓄借給他,從此之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了。」樂的眼神帶著淡淡的憂傷

「被疼愛的感覺,真的很新鮮。」樂的眼淚慢慢滑落。
黛芯聽著樂的哭聲漸漸走到樂的旁邊,緊緊擁抱著樂。
溫暖,充滿兩人的心房。

「你不用再一個人面對那麼多了,我會幫你。」黛芯心疼樂所有的痛苦
「我會疼妳」
「我願意照顧妳,我們一起勇敢的面對所有問題,好嗎?」黛芯看著樂的眼睛
不會忘記那時候我們給對方那種堅貞不移的眼神。
後來我們去了一趟海邊走走。
就像當年爸爸媽媽帶著我們去旅行,這種感覺真好。


雨水被春天的河川沒收成出發,告別轉彎的地方。
後來黛芯搬來跟我一起住了,化解了誤會後,她再也沒有吸毒了。
至於我,黛芯陪著我去腫瘤科做檢查。
後來護士氣沖沖地跑出來告訴我我的根本就不是腫瘤,醫生很尷尬地告訴我我懷孕了。
那天我們都笑的很開心,雖然真的很糗。

終於,我一直想要自己的小孩,決定要把他生下來。

外部動線:
以為得癌症,姊姊躲丈夫,和姐姐溝通多年誤會,解開誤會,去醫院檢查,生下孩子


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土地徵收事件



93-96
都市計畫原配23公頃
97/03 群創光電陳情增地4.98公頃
97/05
公告區段徵收,地主才知道被徵收
97/06
竹南大土自救會成立
97/08
都委會689會議 劉政鴻允諾「從優從寬」
98/07 監委下鄉遞陳情書
98/11
都委會第781次會議:12/31前教權狀
     
否則視同放棄換地補償
99/4/15
原定拆屋期限到(議會決議暫緩)
99/6/08
縣政府全面封路
99/6/09
苗縣政府派怪手強制整地
       200
多警力維安
99/6/22
總統府.監院城情違法徵收
99/6/28
警力和怪手再次整地
99/6/30
總統府.政院抗議
99/7/16赴內政部陳情,盼依法撤銷徵收
99/7/17「台灣人名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

看到這裡我有一點被搞糊塗了,
   苗栗縣政府官員在事件初期,大多不願接受訪問的緣故,君不見副縣長的標準答案就是「依法行政」。而且有話好說二度邀請苗栗縣政府派員參加都被婉拒,也不知道苗栗縣政府在怕什麼?既然那麼有勇氣派二百名警力封鎖道路,半夜派怪手去挖稻田,事後竟然沒勇氣派官員為自己的政辯論。苗栗縣政府的官員為何不敢面對全國百姓來更具體的說明如何「依法行政」呢?接受質問這98%地主同意的說法究竟有何玄機?如果98%同意徵收的地主是出於自己的意願,為何這些同意徵收得部分地主在719日還要夜宿凱道? 這不是很弔詭嗎?原因是部份地主必須被迫在換地與補償金之間做出選擇,這樣違背意願而交出權狀的地主也可以被歸入98%同意徵收的地主?

  
這些反對徵收的民眾既不是暴民也不是違建戶,派那麼多警力會不會太誇張了些?而且縣政府徵收的目的也不是要蓋學校、開馬路、或是蓋防禦飛彈基地,而是要轉給財團低價使用,說這樣也可以叫做公益,理由會不會太牽強了點?

   
民眾的直覺就是,如果這也叫「依法行政」,那這個法一定有問題,如果法沒有問題,那一定是執行這個法的機關有問題。有問題的絕對不是世世代代居住在當地的農民,因為那本來就是他們的財產,政府可以「依法掠奪」嗎?全國民眾看到縣政府封鎖 道路、推土機毀田、警察阻擋記者拍照的畫面,直覺是這個政府太鴨霸,令人感覺彷彿又回到戒嚴時期。就是這種意象讓人民感到恐怖,就是這種霸道讓人民感到憤怒與不滿。挖土機鏟掉的不只是稻田而已,而是鏟掉了台灣數十年來得來不易的民主成就與自豪的人權價值,而只有極權共產國家幹的出來的卑劣行徑,竟然還會發生在台灣的土地上,老百姓怎麼能夠漠視這種行為?媒體又怎能忽視這些事件而不報導?

  
我同意有許多地主樂於被徵收換取建地,但不是代表所有人都願意以農地換建地獲取更多金錢利益,而讓世居之地景物全非。如果所有人都唯利是圖,那麼住在台北的居民應該會有很多人賣掉一坪45萬的公寓,到高雄買 一坪不到5萬的公寓居住,以獲取巨額金錢利益,但是我們卻很少聽到有這些例子。因為人們已經習慣於所居住的人事物與日常作息;飲食不過三餐,身穿不過一套衣服,縣政府的「白領菁英」官員們不要以庸俗的眼光來看待所有的農民。

不但政府的處理態度漠視,各大媒體鮮少報導,消息似乎被封鎖似的。
中時電子報才在717日刊出一篇比較像樣的社論。「開發主義讓社會倒退嚕」,經濟日報終於回憶起,原來農業活動也是經濟的一部分,在719日刊出一篇「農業、農村、農地豈能分割」的社論。聯合報在719號農民夜宿凱道之後,才大夢初醒般大幅報導這個事件。
  
在這過程中主要是幾位學者教授發起,帶領農民爭取他們的權益,而我們至今仍觀察不出這些學者教授有特定的政黨 傾向,連719日的活動也是謝絕政治人物參加的。所以不要因為苗栗縣政府自己的粗暴手段曝了光,受到輿論質疑與批判時,就如此簡單又廉價的歸咎於反對黨 的選舉操作,苗栗縣政府如果不能放下身段、虛心檢討、妥善處理,絕對會拖累執政黨,讓執政黨付出更大的代價。

   
另外值得討論的是,科學園區的開闢主要的目的,可能不僅是讓財團取得更便宜的土地而已,而是背後有著更多的土地炒作利益。
而誰又會知道土地將被計畫變更呢?絕對是政府官員與民意代表,而不是農民;只要知道第一手訊息的人,先去買農地,計畫一核定,那可是暴利啊。而這會不會又是地方政府官員頻頻不斷開發科學園區的巨大誘因呢? 否則銅鑼科學園區閒置土地那麼多,為何還要從農地的變更中不斷開發科學園區呢?這時在野黨一定對 這些農地開發背後的可能的玄機感到興趣極了!如果讓在野黨找出這些農地買賣與政府官員或特定民意代表有關聯,就猶如讓在野黨在選舉戰場上獲得倚天劍及屠龍刀一般,執政黨的年底五都可能也不用選了。

大埔事件曝光,並讓大眾更加關心全國竟有如此多的農地被不當徵收或正在被不當徵收。


參考:
http://talk.news.pts.org.tw/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a1PF1H2WP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nLmjmVoYv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aFTeS7FV7I&feature=relmfu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維也納復仇


林中的清澈湖泊。杳無人煙。不遠的地方,警探和老婆搬進新蓋的房子,每日固定到 湖邊慢跑,過著平靜的生活。沈寂的森林,正等待一陣狂風瓦解明潔無暇的湖面。維也納紅燈區,夜生活正悄悄展開,流鶯燕客穿梭不息。


老鴇有意將年輕女孩提拔為高級妓女,地下情人決心帶她離開。他擬定完美的搶劫計畫,準備就此遠走高飛。但眼前的美好人生,卻在警探臨檢時開始脫疆失序。

因警探開槍誤殺妓女,以至於完好的搶劫計畫無法達成。
隨後搶犯躲藏於林間,痛苦萬分,直到他遇上警探之妻。
命運的安排和巧合,讓復仇不再是單純的動機。


為求一子的警探之妻,與槍犯偷情。
最後得知原來這位他偷情的男子正是丈夫要逮的銀行搶犯
同時也是,情人被丈夫殺死的可憐人。

外部動線:沒有錢贖女友身,去搶銀行,在逃跑的過程中女友被誤殺,為逃避警方的追緝
逃到老父親住的森林,遇上誤殺女友的警察和他妻子住在隔壁,勾引警察妻子,警察妻子懷孕。


內部動線:心疼女友當妓女,想救女友,失敗,女友死亡內心痛苦,放下一切事情回老家尋求平靜生活,得知有有機會報酬,報酬。


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沒有人想要是獨立的人

愛上你總是希望看見你快樂;除此之外,
但願有沒有看見你,都歡愉的不可思議

我想沒有人想要當獨立的個體,

真正的愛情,是可以讓彼此做自己。


我不會免強你,但也不會委屈自己。
如果我們接納了對方成全誰的夢想,也只是粉飾太平。
人要改變,為的是「我們」, 而不是因為對方


當你一再的去找她的時候我已經明白,你不再屬於我,

我們彼此不再坦蕩,
你不在乎她以外的事,我們不再為了彼此改變。
我們不再為了我們。


而且,我們太清楚怎麼傷害對方。
很遺憾的是,一直以來都追求你的快樂,
然後發現,她的快樂比我的快樂重要。
「祝你幸福」這句話,只有失去幸福的人才有資格給予。
因為自己已經沒有了,期望被愛的人終有一天到達。


如果有天想我,請不要記得我多在乎你。
因為其實,我只是最願意讓你開心的人。







告訴你,女人不會把婚姻當成一切,除非他遇到了一個他就是全世界。
而你,並不是我的一切,也不是全世界。



最後,我不會告你,也不會恨你

人生苦短,大家都追求自己的幸福沒什麼不對

那就,祝你幸福。再見











人為什麼很少說再見呢,
因為再見常常代表的意思是永遠不見。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給丈夫,給自己,給第三者

我愛你。每當我體會到這樣的感受,心就像沉進水裡。

沒有重力,沒有聲音,最後只剩下美人魚消失般的氣泡。

昔日戀愛的種種還住在閣樓裡,像長滿灰塵的書籍,堆疊且被遺忘。



是你,像封寫了地址的信件
,沒有按門鈴沒有招呼,把自己丟了進來。曾經曾經,我以為你是我的氧氣,直到我不能會吸,
才發現這世界上太多假象,太多想像。


風很大而我仍然站的很挺,胸腔灌滿了風。
如果再聽
到你的聲音,我一定會再也離不開你。
現在是最無害的距
離, 讓你以為自己是驕矜的,虛張聲勢的,或許才是最好的。

你要離婚的時候,請你不要祝我幸福,因為我一直但願是你,給我幸福


有一天你想起我,不要記得我是最在乎你的人。
因為事實上,我是最願意讓你快樂的人。



再見再見,乘載過重的婚姻
我將讓這段情,沉入水裡。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心和身體都是屬於我自己的,那通姦錯了嗎?


心和身體都是屬於我自己的,那通姦錯了嗎?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所謂通姦係指婚姻關係外男女雙方意思和致之姦淫行為,又稱和姦,所以別於強姦(最高法院十七年第十月十三日決議)。本罪之特別要件有二:一則本罪主體須為現有配偶之人,二則須有與他人和姦之行為。又因本罪為即成犯(有配偶之人與他人為姦淫行為時即已成罪),故以在通姦時有配偶為前提條件;至如於通姦後其婚姻關係因離婚或依法撤銷,亦不影響本罪之成立。

為什麼台灣那麼民主的國家會有通姦罪呢?

我不能理解,愛一個人的時候,怎麼有可能愛上另外一個人。
那麼,當你不愛這個人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再去愛另外一個人呢,甚至被法律綁著?

說起這個制度是在最早男尊女卑時期,用來控制他們的太太,婚後不得與其他男人亂搞關係的,而後演變為婦女們保障自己的法條。

通姦罪刑責為一年以下的徒刑,或者罰金一到九萬元不等,我認為通姦者心已不在法定配偶身上而去愛另一個人的時候,就算你拿法律去壓他,他的心也回不來。而且通姦罪並沒有任何相關有效嚇阻或是相對應的措施,但因通姦罪名是提出離婚申請的,干涉到後來的離婚贍養費問題。對我而言婚姻出軌,這個家就已經有裂痕了,通姦乃告訴論罪,家庭破碎了,即使提出了告訴法律也只能夠制裁通姦者及第三者,法律強制著破碎的家庭要維持關係,或者離婚。很明顯地,這些都不會讓事情更好。


通姦是指與配偶以外之異性在合意之情形下發生生殖器官之接合。那麼如果沒有性關係是不是通姦罪就不成立呢?明明在心靈上已經愛上另一個人出軌了,只要沒有發生性關係那就不算是通姦?

假若深愛著我的配偶且因為配偶沒有辦法滿足我的性需求,我去嫖妓,就會因此犯了通姦罪。因為通姦是只要發生性關係就成立的。性,就和吃飯一樣,餓了要吃,那麼今天沒辦法從心愛的配偶身上得到滿足,而去尋找滿足感,卻犯了法,這樣真的非常奇怪。

如何讓社會有效率的運作?只要人們都能遵守法律和規範,國家就會更好管理且繁榮,他們覺得人民是最大的受益者,但他們忘了社會不是個人,每個人發生的狀況都會有所不同,每條法律都不見得適合套用在每個人身上(就像「不能沒有你」的議題一樣)法律規定得很功利主義通姦罪根本就是國家政府用來控制、管理、限制,我們自由的其中一個例子,通姦罪為什麼能夠成立?我的身體是屬於我的怎麼處理我自己的身體,是我的自由,而心是身體的一部分,那麼我的心要往哪去,你怎麼能夠用法律制定我的心該往哪去呢?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椰林大道?

以下是張振聲之父寫下的文章:

私立大學生絕大部分來自工農家庭,或沒有影響力的家庭,或父母沒受多少教育的家庭,
也就是私立大學生絕大部分來自無錢無權無勢的家庭,

私立大學生在大學四年中,可使用的教育資源較少,
學生畢業以後比較難找到工作,工作比較辛苦,薪水也比較低,升遷也比較慢,
可是,這些無錢無權無勢家庭的子弟,每學期卻必需繳5萬多元的學雜費!

台灣大學的學生絕大部分來自公務員、教師,或中高階管理人員,或有影響力的家庭,
或父母受良好教育的家庭,所以台大學生是來自有權有錢有勢的家庭,
而且台大提供的圖書好,設備好,師資好,環境好,
學生畢業後又很容易找到好工作,
工作大部分屬於白領階級,薪水也比較高,升遷也比較快,
可是台大學生的學雜費才3萬元。

每位台大學生一學期的教育經費約18萬元,而他們卻只繳3萬元的學雜費!
一年2學期,所以每位台大學生每年的教育經費36萬元,而卻只繳6萬元的學雜費。

台大學生最少有3萬2000人。
因此台大教育經費共需360000 x 32000 = 115億元,
然而,台大學生每年繳的學雜費總共才32000 x 60000 = 19 億元﹗
115億元 - 19 億元 = 96億元。
每年還差96億元,我是說每年喔,再強調一次,我是說每年喔!

台大每年不足96億元是由政府撥給台大,也就是從您我所繳的納稅錢來的﹗
每年96億元為什麼不拿來幫無權無錢無勢的私立大學生繳學費?
卻拿去幫有權有錢有勢的人繳學費呢?

私立大學的學生和校友們,60年來政府一再地欺壓我們,把我們當做劣等國民!
該是私立大學生和校友們團結起來,用選票制裁他們的時候了!

每個人都知道,國中、國小是義務教育,所以各國中小的經費由政府撥付,很合理。
但是大學不是義務教育,應該由使用者付費,
使用多的付費多,使用少的付費少,不使用的人不需付費,這才符合公平正義。

各大學提供的教育資源不一樣,收費應該不一樣。
台灣大學教育資源非常多,收費自然應該比較貴才合理,
就像吃晚餐,有人上1000元的高級餐廳吃晚餐,有人吃50元的自助餐。
如果吃高級餐廳的收50元,吃自助餐卻收1000元,是不是極不合理?
如果吃50元自助餐卻需要支付1000元的人是台大學生,而且這樣收費必須吃8次,
而且所有的台大學生都必須吃,
您想會發生什麼事情?我想台大學生早就集體暴動,發動革命了!

我們納稅人絕大部分是無錢無權無勢的人,日子都不好過,
而且我們的親朋好友很多是唸私立大學,
這些私立大學無權無錢無勢的人必須繳的學雜費,是有錢有權有勢台大學生的2倍,
這是我們想要的社會?

無錢無權無勢的人繳的稅金,卻不能用在這些辛苦人的子女教育學雜費上,
卻被拿去幫有權有錢有勢的台大學生繳學費!

您喜歡這種不公道、沒正義、無人性的制度嗎?這是我們想要的社會?
台灣大學幾乎主宰台灣社會的一切,
也主導絕大部分不公不義的制度,台大學雜費只是其中的一例!

嗚呼哀哉,
台灣中上階層只想維護既得利益,遇到一點挫折,剛好拿來當藉口,當護身符,
其實啊,台灣的既得利益者,是任何改革議題的最大阻撓者!
台灣大學學費太便宜的問題,您說最大的阻撓者是誰?

除了社會福利國家之外,
台大的學雜費是全世界最便宜的大學,

可是,您可以去統計一下,
台灣大學學生的父母的政經社會地位高的比率,是全世界最高的大學!
所以台灣大學,是全世界有權有錢有勢家庭子弟密度最高的大學!
可是卻繳全世界最便宜的學雜費!

後附一:

台大已經太有錢了,台大比其它大學多太多錢了!
但是很多要捐錢的人、很多老闆卻還把錢捐給台大,
不捐給其它一百多個大學(或捐很少)。

台大已經募到非常多的錢,台大募的錢比其它一百多個大學多太多了,
可是台大從國家拿到的錢卻還是比其它大學多得多!

而且第一期和第二期的五年五百億台大都拿30%以上,
五年五百億的經費台大拿的比其它大學多出太多了!

政府這樣分配教育資源,其它一百多個大學的學生看在眼裡,您想大家會怎麼做?

很多人捐很多錢給台大,卻捐很少錢給其它一百多個大學的現象,
不就是只喜歡錦上添花,不願意雪中送炭?

大家只重視台大,只捐錢給台大,只培育極少數的人,台灣當然會人才不夠!
若要台灣有很多人才,一定要讓很多大學教育資源跟台大一樣。

希望要捐錢的人,不要再錦上添花了,不要再捐錢給台大了,
請多多捐錢給其它一百多個大學,尤其是多捐錢給私立大學!

政府應該把絕大部分的教育資源分配給其它一百多個大學,不要再給台大了,
這樣才能造就很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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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之想法




台灣大學是我們台灣政府的長子,更是第一學府,被政府與納稅人長期予取予求寵溺著,擁有最優秀的學生,最多的金濟資源,且,許多政策也依順著台大。台灣大學已經被政府養到嬌生慣養的地步。


臺灣政府孕育多位兒女,但台大可說是最白白胖胖的嬰孩。
有如吸血鬼一般,依附著母體,母體大部分的血液及乳汁都被這位長子所吸收,
而且眾多傑出的校友回饋校園給予資金。
而台灣政府孕育的其他兒女,就有如營養不良的孩童。


這種情況有點像,孩子長大了還不停向父母伸手要錢,再說媽你長的真醜
臺灣,你真可憐,又窮,又小,又破。
但這些錢,都來自於納稅人的血汗錢,好像拿的非常理直氣壯
台灣人有多少學子,能夠就讀台大?我想是少數人
那麼,把大部分的資金交給台大,這樣正確嗎?
在其他國家,美國可沒有給哈佛大學,史丹福大學,麻省理工學院,耶魯大學任何的錢

當政府希望台大能為了人民整體福祉著想做出一些配合工作時,
台大這位大寶寶卻馬上搬出美國不會要求哈佛大學配合政府...
說哈佛大學是完全自由在運作等等的。
台大這種雙重標準的做法目的就是要搶盡利益,推卸一切責任和義務 。

就像上面的張振聲事件,每當台大過失,社會人事發生重殘或死亡
我們台大寶寶,又會找各種理由來推卸責任噢^_____^
台大校方說張振聲當時心跳停止了,可是心跳停止了最重要的就是應以最短的時間,使用電擊器趕快電擊,才是正確做法,因此在現場和救護車內都沒有電擊器之下,很明顯的就是應該送到車程只需40秒就在台大對面的三總,但是台大校內救護車卻將張振聲送到四公里外,10分鐘才可到達的台大醫 院,致使腦細胞長期缺氧,救起來後成為植物人。


我建議讓台大自立,台灣許多種要政策,都是由台大所主導。
當然也包刮台大低廉的學費。
而且我記得台大得到郭台銘150億元捐款,好像不是那麼缺錢噢。
但我們的長子台大寶寶,還是不停的向台灣政府要錢。



根據數據顯示:

台大學生80%以上是台灣社會中優勢家庭的子弟,只有極少數是窮苦人家的子弟,可是政府每年卻把納稅人繳的稅金撥100億元給這些有錢人在唸的台 大;因此台大這些優勢家庭子弟的學生每學期只需要繳2萬多元的學雜費,而且台大畢業後又很容易找到好工作,薪水也比較高,升遷也比較快。

...而私立大學學生中80%是工農家庭或者窮人家的子弟,極少數是富家子弟,可是政府給私立大學的錢平均每校還不到0.5億元!因此私立大學這些弱勢家庭子弟的學生每學期卻必需繳5萬多元的學雜費,畢業後又較難找到工作,薪水又比較低,升遷也比較慢。



長期以來台灣是犧牲掉社會最重要的正義和公道
才能讓台大這些有錢家庭的子弟享有繳交低廉學費的特權。


而另一份數據則是:

全世界排名第一的哈佛大學學生每學期繳的學雜費大約是台幣50萬元,全世界理工排名第一的麻省理工學生每學期繳的學雜費大約是台幣50萬元,美國排名前五十名的大學學生每學期學雜費都在台幣30萬元以上。
亞洲民主國家幾個主要大學學雜費收費的情形:新加坡大學學生每學期繳的學雜費大約是台幣19萬元,香港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每學期繳的學雜費大約是台幣 8.5萬元,日本的東京大學學生每學期繳的學雜費大約是台幣8.5萬元,韓國的首爾大學學生每學期繳的學雜費大約是台幣6.5萬元,台灣的台灣大學學生每學期繳的學雜費為台幣3萬元。

雖然我念的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學費也在四萬元左右並不多。
但我仍然認為,分配資金及資源上要更加平均公平。